一、
依據本府114年7月3日府社家字第1140181765號函辦理。
二、
為表彰本市積極投入推動本市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工作之公益人士、團體及網絡人員之貢獻,激勵社會大眾參與之認同感與榮譽感,特辦理本表揚活動。
三、
本計畫表揚對象分為「社區防暴宣講師、老人家庭關懷訪視員、兒少家庭關懷訪視員、社福團體(包含協會、基金會等)、事業單位(包含醫院、學校等)、里辦公室、守望相助隊、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防治網絡人員、專家學者」等,各機關(構)、個人、團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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