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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校長室 | 2020-11-23 | 點閱數: 352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09年11月19日清師培字第1099008008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訂於109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地址:新竹市南大路 521號)辦理。
三、 本案研習對象為桃竹苗四縣市國小及學前特教教師,約計 50 人 。
四、 參加人員請自行於109年12月7日(星期一)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五、 研習當日參加人員請本權責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 隨文檢附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