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111年3月28日桃教小字第111002001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摘述資訊如下(詳如附件): |
(一) | 計畫目的:藉由舉辦口說英語活動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增進學生生活口說英語能力,強化學生英語學習活潑化及生活化聽力、口說練習。 |
(二) | 辦理項目:補助本市國小辦理英語日活動、推動課餘時間10分鐘說英語活動、收聽英語廣播互動學習計畫新聞節目及舉辦全年級全班性英語競賽活動。 |
(三) | 經費申請:每校經費補助上限新臺幣2萬元,請各校於文到1週內逕送本計畫及經費概算表之各分區委辦學校(如附件)。 |
三、 | 檢附本案計畫(含計畫範本及經費概算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