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0
  • slider image 146
  • slider image 147
  • slider image 156
:::
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3-28 | 點閱數: 41
1、 藝文競賽項目:
(1) 參賽對象:
甲、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乙、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2) 參賽方式:依學校參賽班級數各分為A、B、C三組(以本市國民中小學普通班班級數核定表為準):
甲、 A組:12班以下學校。
乙、 B組:13至24班學校。
丙、 C組:25班以上學校。
(3) 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