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學院大樓設施自100年以OT方式委託福華大飯店(以下簡 稱福華會館)營運管理,住宿設施並依發展觀光條例第70 條之2規定取得旅館業登記證;除全年無休提供教育訓練、 會議、研習之場地、餐飲、住宿、休閒及相關服務外,並 提供公教人員(含退休人員)、眷屬優惠方案及貼心差旅 服務。
二、福華會館提供優質會議、餐飲及住宿等服務,多次榮獲財 政部金擘獎民間經營團隊獎肯定。相關場地設施坐落交通 便捷之精華地段(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適合 各機關團體舉辦會議演講、學術研討、媒體公關、藝文典 禮及視訊論壇等一日或多日活動,歡迎使用。
三、檢附「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2年度及113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住宿、會議、餐飲等 優惠方案,詳附件)各1份,該收費標準價格如有變動,皆 以現場公告為準,另公務機關可依活動預算另行規劃專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