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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生教組長 - 校長室 | 2022-11-23 | 點閱數: 14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8947號函辦理。 二、 查社家署委託辦理111年度「兒童及少年遭親屬擅帶離家書曾案件處理專案計畫」因場所搬遷,服務資訊更新如下: (一) 地址:404641臺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15樓之1(B棟) (二) 聯繫電話:(04)2202-5399分機5 (三) 傳真電話:(04)220...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校長室 | 2022-11-22 | 點閱數: 146
一、 依據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111年11月17日111靖娟北總字第1110000446號函辦理。 二、 靖娟基金會表示辦理兒少交通事故處遇推廣座談,期待透過對話方式從交通、心理、社會等角度分享中心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的服務經驗傳達給更多相關工作者,讓不同專業之間以同理的態度更了解彼此,一同協助為孩子謀取最大的利益。 三、 旨揭座談內容如下: (一) 時間:111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4時。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生教組長 - 校長室 | 2022-11-18 | 點閱數: 87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11月15日府交安字第1110317850號函辦理。 二、 檢附交通局原函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新舊條文對照表各1份。
公告 生教組長 - 校長室 | 2022-11-18 | 點閱數: 72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11月15日府交安字第1110318995號函辦理。 二、 檢附來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新舊條文對照表1份。
管理員 - 校長室 | 2022-11-14 | 點閱數: 142
一、為使教師養成對媒體資訊自主獨立的思辨能力,培養媒體素養種子講師,進而培育學生有公民獨立學習、批判思考及問題解決能力,爰辦理旨案計畫。 二、本計畫場次一已於111年10月26日辦理完畢,場次二時間為111年11月23日,主題為「媒體素養教學分享」,課程內容會有豐富的媒體素養教學分享及實作,請貴校踴躍派員參與。 三、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主題:「媒體素養教學分享」。 (二)時間: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1點至4點。 (三)講師:新北市龍埔國小鄭智仁老師。 (四)研習地點:埔心國小多媒體教室1(桃園市大園區中正東路一段189巷35號) (五)參與對象:本市中小學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管理員 - 校長室 | 2022-11-14 | 點閱數: 76
一、本計畫將陸續開設因材網家長講師培訓線上課程,課程資訊可至臉書粉專-親師生計畫北區團隊(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83089069149)查詢。 二、本案聯絡人 (一)蕭凱茵小姐(電話:02-2311-3040轉8413;E-mail: education202207@gmail.com)。 (二)廖建順先生(電話:02-2311-3040轉8413;E-mail: educational1018@gmail.com)。
管理員 - 校長室 | 2022-11-14 | 點閱數: 90
課程內容、時間及活動編號: 1、威力導演旗艦版20: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上午9時至12時(活動編號G00020-221100009)。 2、Adobe Creative Cloud: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下午1時至16時(活動編號:G00020-221100010)。  
文書組長 - 校長室 | 2022-11-11 | 點閱數: 8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已開放檔 案閱覽、抄錄及複製等多項服務,歡迎多加利用!網址: https://www.tyc.edu.tw/home.jsp? id=442&parentpath=0,441」
設備組長 - 校長室 | 2022-11-07 | 點閱數: 123
預計11月12日、11月13日、11月19日及11月20日於桃園藝文廣場辦理。 詳細活動內容請洽桃園市立圖書館臉書網站(https://reurl.cc/Wraej7) 及官網(https://reurl.cc/Ay85ep)查詢或電洽(02)8732-4281。
公告 生教組長 - 校長室 | 2022-11-04 | 點閱數: 158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41889號函辦理。 二、 查「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規定略以,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另依「教師法」第32條規定略以,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務。 三、 次查教育部111年2月11日修頒「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一...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