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積極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並避免員工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使其安心投入工作。
二、機關首長和單位主管應關心同仁,重視機關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
三、為建構友善職場,本府人事處及教育局分別設有員工協助方案及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方案,協助同仁解決影響工作、生活可能遭遇之困難,如同仁有需求可協助轉介各支持服務系統。
四、職安法新制預定於115年7月1日上路,依據新法規定,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五大要件,並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詳參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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