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0年8月24日經標二字第11020005310號函辦理。 |
二、 | 查國內近期發生多起幼兒及國小學童誤吞食「巴克球益智磁鐵組」(下稱巴克球)致傷害之案例,因巴克球對兒童屬高風險商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自108年10月1日起將「巴克球」列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進口及國內生產之玩具商品皆須經檢驗符合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能於國內市場陳列銷售,未符合前述規定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論處。 |
三、 | 鑑於前揭事故案例頻傳,為降低兒童在使用含有磁性、小物件(配件)玩具之風險性,建請貴校於日後採購兒童節禮物時依指引辦理,並強化宣導「巴克球」等磁性玩具之常見危害、購買資訊及使用/採購指引,以保護兒童安全。 |
四、 | 隨函檢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函文及「含有磁性、小物件配件玩具宣導資料」供參或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訊息公告-最新消息專區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