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局110年5月4日桃教特字第11000368751號函諒達興南國中110年10月14日興國輔字第1100006840號函辦理,本局110年5月4日桃教特字第11000368751號函諒達。
三、 注意事項:因應COVID-19嚴重傳染性疾病,請參加人員全程配戴口罩,並請配合校內各項防疫措施。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建議車輛共乘;同時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本案聯絡人:興南國中蔡侑芸組長,電話:03-4629991,分機610。
四、 檢附修正後110年度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行為問題處理與輔導策略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