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與報名表請參考附件,歡迎踴躍報考
桃園市仁善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課後照顧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桃園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二)桃園市仁善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活動實施計畫。
二、甄選對象:課後照顧教師1名,需有中高年級經驗者佳,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方式:請備妥下列相關書面證件資料於109年9月24日(四)13:00~16:00止親送或寄達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所需書面證件資料:
(一)必備資料: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經歷證件影本
(二)若有以下資料,請檢附:
1、符合報名資格證件影本。
2、專長項目證明影本。
3、五年內關於教學研習時數證明影本。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若經錄取,請送正本核對,核對完畢立即歸還。
四、甄選方式:
(一)時間及地點:109年9月25日(五)上午9:00於校長室。
(二)參加甄選教師請8:40於教師辦公室集合,預作準備;甄選時,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三)成績計算:口試60%及書面資料40%,依成績訂定優先順序及順位列冊候用,總成績
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並依相關法規聘用,未獲錄取者列冊為儲備教師候用之。
五、符合下列報名資格其中一項,即可報名: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
(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六、聘用期間:
(一)聘用期間為109年10月1日-110年1月19日;110年2月10日-110年6月29日(暫定),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二)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非經甄選委員會議通過不得擅自離職。
七、核薪暨服務時間:本校109學年度實施課照時間,每週一到週五12:40—17:40;薪資依市府課後照顧辦法相關規定以實際授課時數計薪。
八、聯絡方式:
(一)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埔頂路二段109號。
(二)聯絡方式:請洽(03)3801710#23註冊組長。
九、放榜:109年9月25日(五)下午18:00前放榜,公告於本校網頁。
錄取: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項目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並經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用。錄取人員請在109年9月26日(一)上午9:00辦理報到,未報到或新發生缺額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必要時,甄選委員會得視甄選成績由甄選委員會議決定增減錄取名額。
十、績優續聘
在校服務期間表現優良,經學校行政人員與相關教師開會討論後,優先續聘一年,得續聘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