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1年9月2日清師培字第111900642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於111年9月7日(星期三)、9月14日(星期三) 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及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假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辦理。
三、 本案請學校鼓勵有情緒行為障礙或自閉症個案之普通班教師、資源班教師或專輔教師參加,參與人員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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