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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與研習 輔導組長 - 輔導室 | 2022-10-06 | 點閱數: 290

一、 因應家庭教育法第13條,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由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建構家庭教育優質課程,提供典範學習。

二、 旨揭研習摘要如下:

(一) 時間:111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2:30。

(二) 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福豐國民中學3樓演藝廳。

(三) 參加對象:本市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包含校長、教師、專任輔導教師、行政人員等計150名。

(四) 報名方式:請於111年10月20日(四)前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承辦單位-霞雲國小」登錄報名,研習名稱:家庭教育課程與教學專業成長研習,研習編號:E00180-220900004。

三、 惠請貴校核予參訓人員,於研習期間,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

四、 本案請詳閱計畫,倘有報名疑問,請洽霞雲國小教導主任賴鈺筑(03-38222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