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0日公文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 中心)分別於111年11月2日及7日公布調整防疫政策,本次 修正校園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居家照護確診者隔離滿5天後,若快篩陰性則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若快篩陽性應持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日,或至距離解除隔離日滿7天,亦即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為隔離期滿後快篩檢測陰性或至距離解除隔離日已達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教職員工生可維持正常生活、上班上課。
補充說明:
有關自111年11月14日(含)起,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補充說明:
一、自111年11月14日起,放寬居家照護之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5+n」天,其中「5」為居家照護期間天數,不可外出;「n」為居家照護期結束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天數,至多為7天。
二、自111年11月14日起(確診者開始隔離日,Day 0),學生及教職員工於居家照護期間(5天)結束,解隔後免快篩進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至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者可維持正常生活、上班上課。倘其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者,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三、另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避免出入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並難以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之場所;倘有就醫需求,請自行前往,禁止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