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7日桃教特字第11100749013號函及112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學生鑑定工作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內壢國中承辦本案宣導工作,將辦理以下四場次說明會:
(一)大園區:1/9(一)19:00~20:30假大園國小辦理。
(二)新屋區:1/11(三)19:00~20:30假新屋國小辦理。
(三)觀音區:1/12(四)19:00~20:30假新坡國小辦理。
(四)大溪區、復興區:1/13(五)19:00~20:30假仁和國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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