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4月26日公文辦理。
二、 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限塑政策擴大限制對象別,本市飲料 店自112年7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括石化 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限制使用對象包 含茶飲店、咖啡店、冷熱飲店及攤商(舖、販)。
三、 為擴大旨揭政策宣傳效果,請貴單位協助以下事項:
請參考桃園市飲料店禁用塑膠杯政策宣導DM(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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