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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組長 - 校長室 | 2020-09-30 | 點閱數: 341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109年9月26日基府教特參字第1090246891A號函辦理。
二、旨案申請資訊簡述如下:
(一)申請時間:109年10月1日至15日止,請將相關資料備齊並逕寄至基隆市中山高中國中部大德分校慈輝班。
(二)申請對象:設籍於台澎金馬之6至9年級學生。
(三)招生資格:輔導對象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者,並經本市復學輔就讀小組審查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