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3000A號函辦理。 |
二、 | 另為利學校師長及學生檢索及擴大宣導,國教署已於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建置「學生申訴及再申訴專區」(網址: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並設置「相關法規」、「申訴、再申訴格式範例」、「資料檢索」、「人才庫名單」及「諮詢服務資訊」「宣導資料(含學生申訴手冊)」及「問題專區」等資料提供下載運用,請學校運用多元管道加強向師生宣導,以維護學生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