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法官學院辦理「115年中學教師法律研習會初階班(線上學習)」研習資訊,請鼓勵貴校校長及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法官學院 114年12月19日官院教己字第 11402016131號函辦理。 |
| 二、 | 為推動司法改革,活化校園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特辦理旨揭研習,透過線上課程加強與各級學校校長、教師之合作。 |
| 三、 | 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
| (一) | 研習時間:115年2月9日(星期一)至2月11日(星期三),共計三日。 |
| (二) | 研習方式:採 Google Meet 視訊會議系統辦理線上學習(研習名額 200 人)。 |
| (三) | 課程內容:包含教師輔導管教法律實務、少年事件處理法、校園霸凌法律實務及刑事訴訟實務案例等(詳如附件課程表)。 |
| (四) | 報名時間:115年1月6日(星期一)12 時 30 分起至 1月16 日(星期四)17 時止。 |
| (五) | 報名網址:請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https://registration.judicial.gov.tw/SIS/StuCourseEx)。 |
| 四、 | 本案研習對提升教師法律素養與輔導管教實務極具效益,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參加人員研習期間公假登記。 |
| 五、 | 研習所需之電腦、網路及視訊設備由研習人員自行準備;錄取名單將於115年1月23日前公告於法官學院網站,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
| 六、 | 隨文檢附法官學院原函及課程表影本各 1 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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